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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6 20:1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7-26       报名截止:2022-07-31
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城市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鹤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有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
7.现役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报考岗位所需要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鹤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鹤峰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efeng.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7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鹤峰县满山红大道671号二楼,语一建材二楼)。
4.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如实、完整填写《2022年鹤峰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查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
1.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验,交复印件留存,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材料、成绩单原件各1份)。
3.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需由所在村、社区或派出单位出具证明(模板见附件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的工作经历。
4.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两年择业期内未被招录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2)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户口薄记载为准。
(3)报名所需学历学位等资料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依据《湖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设定的。考生所学专业未纳入参考目录或专业目录的,在报考设置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时,与所设具体专业相关且属同一类别的可以报考;报考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岗位时,按其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5)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6)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测试、体检、考核、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四、测试
1.测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2.测试方式。本次所有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3.同一岗位采取同一测试方式同一测试题目,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时段不间断进行测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实际参加测试人数不足1:3的,测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2.体检地点在鹤峰县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要求见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
(二)考察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是对在招聘过程中有无违纪行为、资料提供是否真实可靠、既往有无严重违纪等行为进行考核)。拟聘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示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自愿放弃或体检、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对象,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关部门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待遇面议,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防止人员聚集,并扫场所码、出示居民健康码或健康证明、通信行程码,体温正常且双绿码方可进入报考现场。
(二)近期有涉疫地区旅行史人员,必须主动报告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报考。
(三)考生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红色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应当立即隔离,不得参加报名。
(四)其他防控要求按最新防控政策执行,不服从招聘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关注现场报名时进入的临时微信工作群,及时了解各项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报名不缴纳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培训,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
3.应聘报名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7:30。
4.本公告由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